广东骏通律师事务所团队曾担任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管理人,统筹破产企业接管、债权申报及审核、清产核资、债权人会议及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制订等工作,并为多家房地产企业及僵尸国企的破产清算方案提供策划及法律服务。
代表性案例:
1、担任桂林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副组长统筹破产重整(烂尾楼项目名称:桂林融和风景小区,项目资产1.5亿,债权人近500人,统筹团队审核债权纠纷近500例、涉及债务近6亿,负责法律风险防控及重组方案设计)。
2、担任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负责人统筹破产重整(烂尾楼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人民大厦项目,项目资产2.1亿,债权人近700人,统筹团队审核债权纠纷近700例、涉及债务8亿,负责统筹破产团队执行破产管理及重组方案设计、投资人洽谈、融资洽谈及续建策划)。
3、曾代表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分别作为破产申请人或者破产企业或者破产重整投资人参与对多家房地产企业和国有民营企业破产流程或破产策划,为多家僵尸国企清算提供清算前期咨询专项服务。